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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二手车终于卖得出去了!
来源:军软科技
发布时间:2016-07-04
粤东西北12个地市取消二手车“限迁”了。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东省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明确除珠三角9市外,对符合国家在用机动车排放和安全标准,在环保定期检验有效期和年检有效期内的二手车,均可办理迁入手续。
《方案》第一项主要任务就提出,优化二手车自由流通的市场环境。明确除国家鼓励淘汰和要求淘汰的相关车辆及珠三角地区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门、肇庆、惠州、东莞、中山等9个市外,对符合国家在用机动车排放和安全标准,在环保定期检验有效期和年检有效期内的二手车,均可办理迁入手续。自本实施方案印发之日起,取消粤东西北12个地市已经实施的限制二手车迁入政策。
据了解,所谓“限迁”,是指一些地方对于外省或外市的二手机动车,采取限制环保标准、限制年份等措施,以避免这些车辆大量流入本地市场。“限迁”往往带来汽车保值率直线下滑,新车销售和二手车流转都受到抑制。
《方案》还提出,各地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可在符合条件的二手车交易市场设立登记服务站,直接办理二手车转移登记,缩短二手车交易登记时间。并研究制订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的具体落实措施,便利交易双方在车辆所在地直接办理交易登记手续,以及探索建立二手车临时产权登记制度。
此外,还要求建立二手车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将二手车交易市场、经销企业、拍卖企业、鉴定评估机构、维修服务企业等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促进对二手车市场主体实施协同监管,并在“信用广东”网提供公示或者查询二手车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服务。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积极引导二手车交易市场开展诚信市场创建活动,促进二手车市场主体守法诚信经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方案摘要
除国家鼓励淘汰和要求淘汰的相关车辆及珠三角地区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门、肇庆、惠州、东莞、中山等9个市外,对符合国家在用机动车排放和安全标准,在环保定期检验有效期和年检有效期内的二手车,均可办理迁入手续。
各地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可在符合条件的二手车交易市场设立登记服务站,直接办理二手车转移登记,缩短二手车交易登记时间。
建立二手车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将二手车交易市场、经销企业、拍卖企业、鉴定评估机构、维修服务企业等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